商业发票、银行发票、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形式发票

发票的种类主要包括:商业发票、银行发票、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形式发票等。
据此,L/C倘要求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则受益人提示冠以”Invoice”(发票)之单据是可以接受的。

1、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是出口商于货物运出时开给进口商作为进货记账或结算货款和报关缴税的凭状。

2、 银行发票(BANKER’S INVOCE),是出口商为办理议付和结汇,以适应议付行和开状行需要而提供的发票。

3、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是某些国家规定在进口货物时,必须提供其海关规定的一种固定格式和内容的发票。

4、 领事发票(CONSULAR INVOICE),又称签状发票。 是按某些国家法令规定,出口商对其国家输入货物时必须取得进口国在出口国或其邻近地区的领事签状的、作为装运单据一部分和货物进口报关的前提条件之一的特殊发票。

  5. 形式/预估发票(PROFORMA INVOICE),也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是进口商为了向其本国当局申请进口许可状或请求核批外汇,在未成交之前,要求出口商将拟出售成交的商品标签、单价、规格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

信用状要求”invoice”(发票)而无进一步之定义时,则提示任何型式之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customs invoice(海关发票)、tax invoice(税务发票)、final invoice(最终发票) 、consular invoice(领事发票)]等,均符合要求。但,表明为”provisional”(临时)、”proforma”(预估)或其他类似用语之发票,则除信用状特别授权外,不可接受。如信用状要求提示商业发票,则可以接受冠以”invoice”(发票)标题之单据。


  商业发票的内容一般包括:

1. ⑴商业发票须载明“发票”(INVOICE)字样;

2. ⑵发票编号和签发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SSUE);

3. ⑶合同或定单号码(CONTRACT NUMBER OR ORDER NUMBER);

4. ⑷收货人名地址(CONSIGNEE’S NAME AND ADDRESS);

5.            ⑸出口商名址(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

6. ⑹装运工具及起讫地点(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7. ⑺商品标签、规格、数量、重量(毛重、净重)等(COMMODITY,SPECIFICATIONS,QUANTITY,GROSS WEIGHT,NET WEIGHT ETC)。

8. ⑻包装及尺体积(PACKING AND MEASUREMENT);

9. ⑼唛头及件数(MARKS AND NUMBERS);

10. ⑽价格及价格条件(UNIT PRICE AND PRICE TERM);

 11.总金额(TOTAL AMOUNT);

12. 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MAKER)等。


  信用状与发票

在信用状支付方式下,发票的内容要求应与信用状规定条款相符,还应列明信用状的开状行标签和信用状号码。在有佣金折扣的交易中,还应在发票的总值中列明扣除佣金或折扣的若干百分比。发票须有出口商正式签字方为有效。发票的作用有以下几方面:

1. 便于进、出口商核对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契约或信用状规定;

 2. 作为进口方和出口方记账的依据;

3. 在出口地和进口地作为报关、清关及纳税的凭据;

4. 在不用汇票的情况下,可代替汇票作为付款依据;

5. 凭光票付款时,通常用以确定有关交易的细节;

6. 是整套出口单据的中心及其填制和审核的依据;

 7. 可作为索赔、理赔的凭据。


   商业发票的缮制

1 、 发票抬头人标签与位址(MESSRS)

 发票的抬头人标签应如何打?

如果是信用状项下结算的发票,《UCP500》有明确的指示:“Commercial invoices must be made out in the name of the applicant”(发票必须做成以信用状申请人标签为抬头)。当采用托收或其它方式支付货款时,填写契约买方的标签和位址。填写时应注意买、卖双方的标签及位址不能同行放置,而且必须打上标签和位址的全称。如果信用状对抬头人的填写另有规定,则按信用状的要求做。

2、 发票出票人的标签和位址(EXPORTER)

发票出票人的标签和位址应与信用状受益人的标签和位址相一致,一般为出口商,填写出票人的英文标签及位址。

3、 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

运输资料(TRANSPORT DETAILS)的填写应与货物的实际起运港(地)、目的港(地)以及运输方式,如果货物需经转运,应把转运港的标签打上。如:Shipment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with transshipment at Hongkong by vessel(装运自上海到汉堡,在香港转运。

4、 发票号码和日期(INVOICE NUMBER AND DATE)

发票号码和日期(INVOICE NUMBER AND DATE)由出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编制,一般在编制时,在发票号码的档次数位中能看出这一票业务是哪个部门及谁做的,具体的年份,以便于日后找到。发票日期一般不得迟于信用状的有效期限(EXPIRY DATE)。

 5、 信用状号码(L/C NUMBER)

当采用信用状结算方式时,填写信用状号码(L/C NO)。如果信用状没有要求在发票上标明信用状号码,此项可以不填,当采用其它支付方式时,此项也可不填。

 6、 契约号码(S/C NUMBER)

契约号码(SALE CONTRACT NO。)应与信用状上所列的相一致,如果一笔交易牵涉到几个契约时,应在发票上全部表示出来。

7、  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

支付方式(TERMS OF PAYMENT)应填写该笔业务的付款方式,是T/T、托收或是信用状结算方式等。

8、 唛头及件数编号(SHIPPING MARK AND NUMBER)

唛头及件数编号,应按信用状或契约的规定填写,并与提单、托运单等单据严格一致。如果无唛头,或是裸装货、散装货等,则应填写“NO MARK”(缩写N/M)。如信用状或契约中没有规定唛头,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唛头的内容可以包括用户标签缩写、契约号、目的港、件数号等部分,如货物还要转运到内陆目的地,可打上“ IN TRANSIT TO某地”等字样。

9、  商品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商品描述应先打上货物标签和总数量,然后根据信用状或契约的规定打出详细规格、单位及有关定单或合约号码等。信用状中此栏所用的词汇或词组一般有:

1.             DESCRIPTION OF GOODS;

A。涵盖运输;

b.        DESCRIPTION OF MERCHANDISE;

C。货件涵盖以下货物;

d.        SHIPMENT OF GOODS AS FOLLOWING;

2. 覆盖价值;覆盖;覆盖下列货物。

3. 商品包装及件数(PACKING AND QUANTITY)

商品的包装及件数(PACKING AND QUANTITY)填写应与实际装运的数量包装单位,及与其它单据相一致。同时标出货物的毛、净重及包装尺码等。

 11、 单价(UNIT PRICE)

单价(UNIT PRICE)须显示计价货币、计量单位、单位金额。

 12、 一半(TOTAL AMOUNT)

发票的总值(TOTAL AMOUNT)不能超过信用状规定的最高金额。但是信用状总值前有“约”、“大概”、“大约”或类似词语的,允许有10%的增减幅度。

 13、 价格术语(TRADE TERMS)

价格术语(TRADE TERMS)须根据信用状或契约的规定照打,不能遗漏。

14、 宣告文句(STATEMENT)

此项是根据不同(国家)地区及不同信用状的要求缮搭计程车。宣告文句中词语要求内容确切、通顺、简洁。信用状有的条款,不能原文照抄,而要视具体情况重新组织。常用的宣告文字有:

15. 我们证明上述货物是按照第 12345 号订单供应的。

 兹证明本发票所列货物与契约号12345相符。

16. 兹证明此处所列货物原产于中国。

 兹证明所列商品系中国产。

17. 兹证明上述货物原产于台湾。

 兹证明上述产品在台湾制造。

18. 我们特此证明我们是所开发票货物的实际制造商。

 兹证明发票所列产品确为本厂制造。

19. 我们特此证明上述细节和数据真实且正确。

 我们仅此证明发票所述详细内容真实无误。

20. 我们证明,本发票中提到的货物并未装运至任何悬挂以色列国旗的船只上或将停靠任何以色列港口。

兹证明本发票所列货物不装载于悬挂以色列国旗或驶靠任何以色列港口的船只。

21. 兹证明两份发票、装箱单和N/N提单已在装运后立即直接空邮给申请人。

兹证明发票、箱单和提单各两份副本,已于装运后立即直接航空快邮寄开状人。

22. 特此证明,该发票显示了所述货物的实际价格,没有或将要开具其他发票,并且所有细节均真实且正确。

兹证明本发票的价格系所述商品的真实价格,并未签发其它发票。

 23、 出票人签章

发票的出票人即受益人、出口商,其标签必须与信用状规定的受益人名址相一致。根据UCP500规定,发票可无需签字,但仍应表示出具人。如果信用状有“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字样,则此发票必须签字;若信用状中有“MANUALLY SIGNED INVOICE”字样,则必须要有出票人的手签。


  部分国家对发票的特殊规定

1.、 智利:发票内要注明运费、保险费和FOB价值。

2、 墨西哥:发票要手签。 一般发票要求领事签状,可由贸促会代签,并注明:“THERE IS NO MEXICAN CONSLATE HERE”(本地无墨西哥领事),在北京可由墨西哥驻华使馆签状。

3、 澳大利亚:发票内应加发展中国家声明,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 声明文句:DEVELOPING COUNTRY DECLARATION THAT THE FINAL PROCESS OF MANUFACTURE OF THE FOODS FOR WHICH SPECIAL RATES ARE CLAIMED HAS BEEN PERFORMED IN CHINA AND THAT NOT LESS THAN ONE货物的工厂或工程成本的一半由中国和澳大利亚的劳动力或材料或劳动力和材料的价值代表”。

4、 黎巴嫩: 发票应加验状其真实性的词句。如:

我们特此证明该发票是真实的,是我们为此处的货物开具的唯一一张发票,货物的价值和价格是正确的,没有扣除任何预付款,并且其原产地完全是中国”。

5、 科威特: 发票内要注明制造厂商标签和船名,并注明毛、净重并以千克表示。

6、 巴林: 发票内应加注货物原产地证明,并且手签。

7、 斯里兰卡: 发票要手签,并且要注明BTN NO。

8、 秘鲁:如信用状要求领事签状,可由贸促会代替,发票货名应以西班牙文表示。同时要列明FOB价值、运费、保险费等。

9、 巴拿马:可由我贸促会签状并须注明:“此地无巴拿马领事”。

10、 委内瑞拉:发票应加注西班牙文货名,由我贸促会签状。

11、 阿拉伯地区:一般都要求发票注明货物原产地,并由贸促会签状,或是由贸促会出具产地状书。

 12、 伊朗 发票内应注明关税号。

 13、 尼泊尔、印度;发票手签。

 14. 土耳其:产地状书不能联合在发票内。


   信用状中有关商业发票条款举例

1、签署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显示扣除了 200.00 美元的佣金。

签字商业发票一式二份,显示扣除200美元作为佣金。

2、签字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签字商业发票,一正二副。

3、Manually Signed Invoice in five folds certifying that goods are as per Indent No.ABC567 of 03.10,2004 quoting L/C No.手签发票一式五份,并在发票上显示根据2004年3月10日合同号ABC567订立,注明信用状号码。

4、Signed Commercial Invoice combined with certificate of origin and value in triplicate as required for imports into Nigeria.已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发票须连同产地证明和货物价值宣告 为输入奈及利亚所需。

5、签署商业书一式五份,证明商品原产于台湾。

 签署商业发票一式五份,证明产品的原产地为台湾。

6、5%折扣应从商业发票总额中扣除。

 商业发票的总金额须扣除5%折扣。

7、签署五联商业发票,证明货物符合2004年11月3日第12345号合同,并注明信用证号码BTN/HS NO.并出示原始发票和随附原始文件的副本。

签署发票一式五份,证明货物是根据2004年3月11日号码为12345的合同,并注明信用状号码和布鲁赛尔税则分类号码,显示正本发票和一份副本随附原套单状。

8、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分别注明离岸价、运费、保险费、到岸价和原产地。

商业发票一式三份,分别显示FOB价值、运费、保险费,CIF总值和原产地国。

9、商业发票一式四份,注明以下内容:

 (1)每件商品均标有“台湾制造”。

(2)一套不可转让的货运单据已提前航空邮寄给买方。

商业发票一式四份,并证明以下内容:()每件商品标明“台湾制造”。 (2)一套副本装运提单已预先航邮寄给买方。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

海关发票是根据某些进口国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一种特定格式的发票,它的作用是供进口商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纳税等手续。

进口国海关根据海关发票查核进口商品的价值和产地来确定该商品是否可以进口、是否可以享受优惠税率,查核货物在出口国市场的销售价格,以确定出口国是否以低价倾售而征收反倾售税,并据以计算进口商应纳的进口税款。因此,对进口商来说,海关发票是一种很重要的单据。

海关发票由出口方填制,有些国家或地区称其为:“COMBINED CERTIFICATE OF VALUE AND ORIGIN”(价值与原产地联合证明书),或“CERTIFIED INVOICE”(验证发票)等。

 一、信用证中常见对海关发票所用的标签一般有:

 ⑴ a.海关发票

b.发票以及价值和原产地联合证明

C。适当的认证海关发票

⑷ d 签署的适当形式的价值和原产地证明

⑸ e.CERTIFIED INVOICE IN ACCORDANCE WITH XXXX( 进口国)CUSTOMS REGULATIONS(根据XXX国海关法令开具的诚实发票)

 特殊海关发票

目前,要求提供海关发票的主要国家(地区)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纽西兰、牙买加、加勒比共同市场国家、非洲的一些国家等。

 二、海关发票的填制

1. 各国的海关发票格式不尽相同,但是内容及制作方法大同小异。

2. 海关发票(Customs Invoice),海关发票系输入国海关当局所制定之一种定格式之公用发票(official invoice),以供进口商办理货物进口报关之用。使用海关发票之意义与使用领事发票意义相同,故使用海关发票取代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具有提供进口国家课征关税、商品之数量统计、原产地之申报及宣誓之功能。许多国家规定货物进口,在海关须缴验 Customs Invoice。

报关时依规定提出之发票,应详细载明收货人名称、地址、货物名称、牌名、数量、品质、规格、型式、号码、单价、运费、保险费及其他各费,暨输出口岸减免之税款等。如货物于未报关进口前售出者,应将原始契约一并送验。

3. 对成衣出口至美国,信用状除要求提示特别海关发票(SCI)单据外,并规定在该单据上所表明之单价必须与信用状及有任何修改书时之单价一致,就单据之要求及信用状条件之规定均相当明确,因此信用状统一惯例第十三条之规定,开状银行之拒付理由是可成立的。

就实务面而言,特别海关发票之意义系输入国海关当局所制定之一种特定格式之公用发票,以供进口商办理货物进口报关之用。其主要功能在提供进口国家课征关税、商品数量统计、原产地之申报及宣誓之用。以美国海关发票为例,在其内容就有单价一栏,且须表明输出国(Home Market)及商业发票(Invoice)之单价,是出口商必须遵行的,更遑论本题信用状上特别要求之规定。

 美国海关表格

2. 现以加拿大海关发票(CANADA CUSTOMS INVOICE)为例,加拿大海关发票是指销往加拿大的出口货物(食品除外)所使用的海关发票。其栏目用英文、法文两种文字对照,内容繁多,要求每个栏目都要填写,不得留空,若不适用或无该项内容,则必须在该栏目内填写“N/A”(即“ NOT APPLICABLE)。

3. 加拿来大海关发票的主要栏目及缮制方法如下:

① a. 卖方的标签与位址VENDOR(NAME AND ADDRESS):填写出口商的标签及位址,包括城市和国家标签。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此栏填写受益人名址。

b. 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装运日期(DAT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即填写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装运日期,此日期应与提单日期相一致。

如单据送银行预审,也可请银行按正本提单日期代为加注。 

c. 其它参考事项,包括买方订单号码(ORDER REFERENCE,INCLUDE PURCHASER’S ORDER NUMBER):

 d. 填写有关合同、订单或商业发票号码。

④ e. 收货人标签及位址(CONSIGNEE,NAME AND ADDRESS):

f. 填写加拿大收货人的标签与详细位址。信用证项下一般为信用证的开证人。

G。 请求(PURCHASER’S NAME AND ADDRESS):

h. 填写实际购货人的标签及位址。如与第四栏的收货人相同,则此栏可打上“SAME AS CONSIGNEE”。

i. 转运国家(COUNTRY OF TRANSHIPMENT):应填写转船地点的标签。如在香港转船,可填写:“FROM SHANGHAI TO VANCOVER WITH TRANSHIPMENT AT HONGKONG BY VESSEL”。如不转船,可填N/A(即NOT APPLICCABLE)。

j. 生产国别(COUNTRY OF ORIGIN OF GOODS):填写 CHINA。若非单一的国产货物,则应在12栏中详细逐项列明各自的原产地国名。

k. 运输方式及直接运往加拿大的起运地点(TRANSPORTATION:GIVE MODE AND PLACE OF DIRECT SHIPMENT TO CANADA):只要货物不在国外加工,不论是否转船,均填写起运地和目的地标签以及所用运载工具。如:FROM SHANGHAI TO MONTREAL BY VESSEL。

4. 价格条件及支付方式如销售、委托发运、租赁商口等(CONDITION OF SALES AND TERMS OF PAYMENT,I.E.SALE,CONSIGNMENT,SHIPMENT,LEASED GOODS,ETC):按商业发票的价格术语及支付方式填写。如CIF VANCOUVER D/P AT SIGHT 或 C AND F MONTREAL BY L/C AT SIGHT。

5. 货币标签(CURRENCY OF SETTLEMENT):卖方要求买方支付货币的标签,须与商业发票使用的货币相一致。如CAD。

6. 件数(NUMBER OF PACKAGE):填写该批商品的总包装件数。如:600 CARTONS。

7. 商品详细描述(SPECIFICATION OF COMMODITIES,KIND OF PACKAGES,MARKS AND NUMBERS,GENERAL DESCRIPTION AND CHARACTERISTICS,I.E.GRADE,QUALITY):应按商业发票同专案描述填写,并将包装情况及唛头填写此栏包括种类、唛头、品名和特性,即等级、品质)

8. 数量(QUANTITY,STATE UNIT):

 9. 应填写商品的具体数量,而不是包装的件数。

10. 单价(UNIT PRICE):应按商业发票记载的每项单价填写,使用的货币应与信用证和商业发票一致。

11. 总值(TOTAL):应按商业发票的总金额填写。

12. 净重及毛重的总数(TOTAL WEIGHT):填写总毛重和总净重,应与其它单据的总毛重和总净重相一致。

13. 发票总金额(TOTAL INVOICE VALUE):按商业发票的总金额填写。

14. 随附的商业发票包含第 1 至 17 项中的任何一项,请勾选此框)□:

如果—17栏的任何栏的内容均已包括在所随附的商业发票内,则在方框内填一个“√”记号,并将有关商业发票号填写在横线上。

15. 出口商标签及位址,如并非买方(EXPORTERS NAME AND ADDRESS,IF OTHER THAN VENDOR):如出口商与第栏的卖方不是同一标签,则列入实际出口商标签;而若出口商与第一栏卖方为同一者,则在本栏打上“ THE SAME AS VENDOR”。

16. 负责人的姓名及位址(ORIGINATOR, NAME AND ADDRESS):此栏仍填写出口公司标签、位址、负责人标签。

17. 主管当局现行管理条例,如适用者(DEPARTMENTAL RULING,IF ANY):指加方海关和税务机关对该货进口的有关规定。如有,则要求填写,如无,则填“N/A(即NOT APPLICABLE)。

18.23—25三栏目均不适用(如果第23至25栏不适用请勾选此框□)

 如23至25栏不适用,可在方框内打“√”记号。

19.如果以下金额已包括在第17栏目内(IF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从直运地到加拿大的运输费、费用和保险

20. 自起运地至加拿大的运费和保险费:可填运费和保险费的总和,允许以支付的原币填写。若不适用则填“N/A”。

二、进口到加拿大后产生的建筑、安装和组装费用。

货物进口到加拿大后进行建造、装设及组装而发生的成本费用,按实际情况填列;若不适用,可打上N/A。

Ⅲ、出口包装费用(EXPORT PACKING)

可按实际情况将包装费用金额打上,如无,则填“N/A”。

(24)如果以下金额不包括在第17栏目内(IF NOT INCLUDED IN FIELD 17 INDICATE AMOUNT):

若17栏不包括,则注明金额:ⅠⅡⅢ 三项,一般填“N/A”。如果在FOB等价格条件下,卖方又替买方租船订舱时,其运费于货到时支付,则Ⅰ栏可填实际运费额。

(25)CHECK(IF APPLICABLE)若适用,在方格内打“√”记号。本栏系补偿贸易、来件、来料加工、装配等贸易方式专用;一般贸易不适用,可在方格内填“N/A”。

 美国习惯

1. COMMERCIAL INVOICE商业发票

2. INTERNATIONAL AIR WAYBILL NO.国际运单号

3. DATE OF EXPORTATION 付款日期

4. COUNTRY OF EXPORT出口发货国家

5. REASON FOR EXPORT (e.g. personal gift, return for repair)出口原因(如:私人礼品,返修货品等)

6. COUNTRY OF ORIGIN货品原产国

 7. MARKS/NO’S.外装辨识

8. NO. OF PKGS件数

9. TYPE OF PACKAGING包装型式

10. FULL DESCRIPTION OF GOODS货品描述

 11. HS CODE物品税则编码

 12. QTY.数量

13. UNIT OF MEASURE度量单位

14.         WEIGHT重量

 15. UNIT VALUE单位价值

 16. TOTALVALUE总价值

17. COUNTRY OF ULTIMATE DESTINATION 出口目的地国家

18. SHIPPER’S EXPORT REFERENCES( i.e., order no., invoice no.)寄件人发货参考讯息(例如:订单号码,发票号码)

19. 进口商 – 如果不是收货人

20.(完整姓名、地址和电话)

21. 进口商 – 如不是收信人请填写此项

 22. (请填写姓名、位址、电话)

23. 我声明发票中包含的所有信息均真实且正确。

 24. 我宣告发票上所填讯息均真实准确

25.         SIGNATURE OF SHIPPER / EXPORTER

 26. 发货人签名

27.         TITLE (PLEASE PRINT)

 28. 职位(请用标准字形填写)

29.         DATE日期

30. (NOTE: All shipments must be accompanied by a international Air Waybill & two duplicate copies of CI.) (Please complete in English print)(请用英文标准字形填写)请注意所有出口货件必须附有FedEx国际运单及两份商业发票副本。

31. TOTAL PKGS 总件数

 32. TOTAL WEIGHT 总重量

33. TOTAL INVOICE VALUE发票登记总价值

34. NT$ 或 US$ 检查是否适用 Payment Method 付款方式〈L/C,T/T,其他〉

35. NAME (PLEASE PRINT)姓名(请用标准字形填写)

36. SHIPPER/EXPORTER (complete name, address, telephone, Business Registration No./ Customs / Tax ID No. e.g. GST / RFC / VAT / IN / EIN /ABN / SSN, or as locally required )发货人(请填写姓名、位址、电话号码、营业登记号/进口税/税金ID号,如GST/RFC/VAT/IN/EIN/ ABN/SSN,或根据本地海关要求填写其它资讯)

37. CONSIGNEE (complete name, address, telephone, Business Registration No./ Customs / Tax ID No. e.g. GST / RFC / VAT / IN / EIN /ABN / SSN, or as locally required)收货人(请填写姓名、位址、电话号码、营业登记号/进口税/税金ID号,如GST/RFC/VAT/IN/EIN/ ABN/SSN,或根据本地海关要求填写其它资讯)

38. Check one F.O.B. C & F C.I.F. To assist clearance times & reduce delay, the description should answer:为提高清关速度避免延误,货品描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39. What is it? 货柜品具体标签是什么?

40. What is it made of?货品由什么材料制成?

41. What is it used for?货品用途是什么?

42. What is it a component of?此货品为什么物品的部件或组成部分?

43. 例如) Ladies’ 100% Silk Knitted Blouse.例如,100%丝织女式上衣。

 44. 货币 币别

45.        e.g. pieces, units, set. 例如: 片、套。lb / kg 磅/公斤


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也称预开发票或估价发票,是进口商为了向其本国当局申请进口许可状或请求核批外汇,在未成交之前,要求出口商将拟出售成交的商品标签、单价、规格等条件开立的一份参考性发票。